东方网7月13日消息: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由开玩笑泼洒汽油致使烧成重伤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
据了解,罗某是鞍山某汽车修理厂的学徒工。去年3月的一天,他看到同为学徒工的战某正用半盆汽油洗手,便用刷子蘸着汽油与其互相甩闹,学徒工赵某上前制止时,战某又用刷子甩了赵某一下,赵某则用一个针管抽汽油射在战某身上。战某说,你再射,我就把汽油泼你身上,赵某又将汽油射在战某的眼睛上,战某将半盆汽油泼在赵某身上。这时,罗某想吓一吓赵某,就在距其一米之外处用打火机打火。那想到火焰立即将赵某衣服烧着,罗某与众人一起灭火,并将赵某送至医院治疗。经鉴定,赵某身体的烧伤面积达27%,构成重伤。
法院一审判罗某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赔偿赵某经济损失4万多元。 编辑:游海洋 来源:新华网 作者:陈光明 许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