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7月14日消息:昨天结束的市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经过审议、表决,会议决定任命齐奇为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沈志先为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汉钧为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其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吕国强为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潘福仁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会议经过审议、表决,还决定任命余啸波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免去其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免去江宪法的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批准免去张华的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免去陈乃保的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编辑:娟子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姚丽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