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8月21日消息:辽宁省本溪市原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殿斌,在担任本溪满族自治县县长和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涉嫌贪污公款、收受贿赂,现已被立案查处。昨天的本溪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通报了此案。
2000年12月12日,本溪市原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殿斌在未经领导班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从复垦土地专项资金中支出30万元,转到下属的辽宁兴帝土地整理公司本溪分公司,再由该公司增加5万元,汇到大连市某公司,之后以兴帝公司的名义又支付了2.8万元的好处费,购买了一台奥迪A6轿车,并一直乘坐。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王殿斌身为该局局长、党组书记,性质极为恶劣。经市纪委研究决定,没收该轿车,并对王殿斌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王殿斌在担任本溪满族自治县县长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时,涉嫌长时间贪污公款、收受贿赂,已被立案查处。 选稿:习盎然 来源:中新网 作者:包斌 刘臣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