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4月25日消息:根据谢霆锋法拉利撞车顶包案控方草拟呈堂的案情,香港律师公会刑事法律及程序小组主席林炳昌表示,当事人撞车后听取他人意见,就如致电律师徵询意见一样,不构成违法。除非有证据显示,当事人的意识、行为及动作可反映到妨碍司法公正。例如在电话对话中,有关回应为明白或同意顶包,又或者,清楚表达其意识存有串谋行为,才可构成串谋妨碍司法公正。
法律界人士谢连忠表示,该名被告在庭上表示认罪兼愿意协助廉署调查,乃双方进入谈判阶段,该被告可能会当廉署的证人出庭顶证,因为其顶证行为可成为向法庭求情因素之一,获得某程度的酌减刑期。
法律界人士黄国桐则指出,根据该份案情,从表面来看,对谢霆锋较为有利,有更宽的抗辩空间,因为他从没有与警员接触过,在事件上出现断层,只是该名被告与警员接触,交通意外之后,所发生的事情,他可能全不知情,也没有意图妨碍司法公正。黄国桐续称,廉署可以控告谢霆锋串谋妨碍司法公正,但要有证据证明他是有意图犯事,否则最后只可能控以“遇事不报”之交通条例。
编辑:吴麒敏 来源:新浪娱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