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善工作与生活环境,公民通过各种非正当渠道进入发达国家和地区,是当今困扰许多国家的一个社会问题。中国也不例外。不久前,一个规模空前的“全国反偷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公安部对外宣布,从4月1日起,全国公安部门在南部和北部开展反偷渡联合行动。人们注意到,中国打击偷渡犯罪再度挥起重拳。
偷渡犯罪主要特点
据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我国公民偷渡国外活动只发生在我国部分地区的少数县市,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另外,我国公民持证出境转道偷渡第三国的事件也不断发生。
近年来,公安部门在福建、辽宁沿海对偷渡活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福建籍偷渡人员便改而取道浙江、上海、香港等地;东北籍偷渡人员的下海偷渡地点也从辽宁向山东、江苏、浙江等南部沿海转移。一些偷渡人员还利用集装箱易于隐蔽的条件,在天津、大连、上海、深圳等集装箱出口港区,藏匿于远洋货轮装载的集装箱内偷渡出境。
偷渡活动多为国际化、集团化、商业化运作。国外有“蛇头”遥控,国内有组织者、运送者密切配合,给公安部门破案带来难度。一些国内外不法分子还制售假护照等证件,组织偷渡人员从口岸偷渡出境。
禁而不止原因何在
1994年,全国人大制定的《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和199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各种组织偷渡的犯罪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刑罚规定,特别是加大了对偷渡组织者即“蛇头”的惩处力度。我国近年还组建、扩建了公安边防海警部队,加强了海上执法力量。然而,近年偷渡活动在我国部分地区依然相当猖獗,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总的来说还不及发达国家,劳动报酬和生活条件尚有较大差距,无疑是沿海地区少数法制观念淡薄的人们试图通过偷渡方式到国外打工赚钱的重要原因。而一些国家移民政策存在明显漏洞,以所谓的接受“难民”申请,容留偷渡人员或给予居留权,客观上也鼓励了偷渡活动。对国外的“蛇头”而言,组织偷渡获利比得上贩毒,案发后量刑偏轻,风险较小,也令他们甘冒风险。据日本警察厅的调查,有的日本“蛇头”组织一次偷渡,牟取的不法收入竟多达1亿日元。
国际合作联合打击
由于偷渡是跨国犯罪,主要“蛇头”大都在境外,加强国际合作是打击偷渡活动的有效途径。据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我国公安部门近年加强了与日本、韩国等国家以及欧盟、国际刑警组织、国际移民组织的合作,建立起相互信息通报制度。去年10月17日,根据福建省公安边防部门提供的情报,日本海上保安厅成功地拦截日、中接送偷渡人员船只各一艘,船上载有福建籍偷渡人员91人及日本籍组织者3人。
南北挥拳遏制犯罪
去年第四季度,各地公安机关查获偷渡人员比第三季度有所上升。公安边防部门还积极与检、法等部门协调,依法加大了对组织者、运送者的惩处力度。去年在抓获的“蛇头”中,已有229人被判刑。福建籍“蛇头”李秀泉,串通天津通英船务公司的“梦境”轮和上海亚航船务公司的“泛华”轮,以揭换海员证照片让偷渡人员冒名顶替的方式,先后5次共运送50余人偷渡日本得逞。李秀泉已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介绍,今年第二季度公安部门在我国南部和北部同时开展的反偷渡联合行动,以打击海上集体成批偷渡、利用集装箱偷渡和外国人转道我国偷渡第三国活动为重点。公安部为这次联合行动确定的具体目标是:增加查获偷渡人数;对偷渡组织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比例比去年有较大幅度上升;对持假证件从口岸偷渡的查获率明显提高。
为了防止有非法移民倾向的人员获取出入境证件,从口岸混出国境,在极少数偷渡问题严重的地区,公安机关还将通过对申请出境的材料进行重点调查,严格把关。
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负责人强调指出,在当前席卷全球的非法移民潮中,我国的非法移民人数比例虽然不算大,但是由于偷渡犯罪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威胁极大,因此必须加大对其打击力度。
当然,由于国际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短期内难以消除、“蛇头”为牟取暴利不惜铤而走险等原因,偷渡犯罪不仅会长期存在,而且组织偷渡的手段还会日趋诡秘。因此,要筑起防止偷渡犯罪的铜墙铁壁,还需开展综合治理,建立起长效的防范机制。
编辑:邱曙东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4月26日 作者:孔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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