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4月30日消息:4月28日,记者从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清理和退缴违规收费活动将在全系统展开,集中搞好“四个清理”,做到“四个清退”。
“四个清理”对象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情况,罚没项目及标准执行情况,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涉企摊派情况。
“四个清退”对象包括: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范围、超标准等违规违纪资金;违法处罚、以赞助代替处罚的资金;所属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违规收费和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收费;利用职权和各类协会以搞创建活动、公益活动、捐赠、赞助名义,违规向企业的摊派。
与此同时,为了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制止搭车收费行为,省工商局还规定,即日起,各级各类协会的收费票据统一收交市、县(区分局)集中管理,在建立必要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制定新的会费收支具体办法之前,不得对下发放;各级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一律撤出工商部门的登记“窗口”,一律不得进入登记窗口承揽业务或设置广告标牌;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一律不得为其他单位代收、代开、代办票数。
选稿:祁贺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杨凌 杨红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