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8月3日消息:为防范持别人遗(灭)失机动车牌证的“克隆”出租车在路上行驶,市交巡警总队与市城市交通管理局联手推出机动车牌证补领工作新举措。
新规定如下:补领机动车号牌或行驶证的,必须提供下列证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除外);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为代码证,个人车辆为身份证);如由别人代办,代理人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以及《机动车行驶证》(补领行驶证的除外)。
补领机动车号牌的车辆,需到车管所浦东验车场进行车辆确认,核对其发动机号、车架号以及相关数据特征。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属出租公司的,还要由本公司或其下属公司(车队)指定人员前来办理。
编辑:钱程灿 来源:青年报 作者:郭骥 程劲松 王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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