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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开始
2002年11月7日 19:42
 

东方网11月7日消息:国家计委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部署农业生产性费用和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

据悉,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治理供水、供电、农机服务等生产性费用和农民建房中违反规定加价、收费和搭车收费。农业供水方面,要求对超出规定标准收取水费、末级渠系维护管理费、搭车收取其他费用的,不执行已核定的到户水价的,基层政府或组织截留、挪用水费收入等行为予以纠正。农业供电方面,要严格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农网改造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实施收费,已经实行城乡用电同价的地区要严格执行同价标准,未实行同价地区的电价水平不得超过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高限价。农机服务收费方面,有关服务单位不得超标准收取农机服务费和跨地区农机作业服务费。农民建房收费方面,除依法颁发的证照工本费外,不得向农民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

通知明确了专项治理的工作阶段和实施步骤。农业生产性费用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全面清理、审核处理、检查抽查和整章建制五个阶段,在2003年6月底前完成。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是对年初检查处理的问题进行复查,对存在乱收费问题的地区进行重点抽查,治理工作要求在2003年3月底前结束。

 
 
编辑:黄河   来源:新华网  作者:齐中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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