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贪财,同时也贪色。情妇,已成为贪官的伴生物。据统计,近年被查处的贪官95%都有情妇。俗话说,“饱暖思淫欲”。贪官在大“饱”大“暖”以后,必然要追求“淫欲”,这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值得注意的,今天的贪官,从情妇那里并不仅仅是满足一下“淫欲”,而情妇也不仅仅是从贪官那里获得一点“金丝鸟”式的享受。他们的结合,带着强烈的政治经济色彩,搞的是一场“权色交易”。从成克杰与李平、李纪周与李沙娜、李嘉廷与徐福英等人的关系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犯的不是一般男女私情错误,而是合伙摄取社会财富、大挖国家墙脚的罪恶勾当。成克杰与李平长期通奸,相互配合,谋求的是要捞到更多的脏款,然后一起向国外逃窜。李嘉廷为帮助徐福英还债,一下子就批了300万元国资给她,而徐福英为答谢李嘉廷的关照,“礼尚往来”,又不断的让他的腰包鼓起来。贪官与情妇远不止是一般不正常的“性关系”,而是一种性贿赂、性交易,以性为纽带的狼狈为奸。因此,在处置这些贪官时,有必要也将这些情妇押上审判台。
高官的情妇,在身份上与高官并不“门当户对”。她们原来有的是司机,有的是发廊妹,有的是营业员,有的是一般干部。有人觉得,这种层次上的悬殊,怎能把他们搞到一起?实际上,这是一种表象。贪官与他们的情妇,在内在的精神层次上,是完全一致的。江西省原省长仉献策在荣任省长之际,写了这样的话给他的情人:“人不为已,天诛地灭。什么省长不省长,我就是为了我和你才干的。”你看,这些身份很高的贪官,都是些信奉“人不为已,天诛地灭”人生哲学的极端个人主义者,他们都是些“腐人”,在层次上又能高出他们的情妇几许?实在没有必要将这种“连档模子”中的男盗女娼分级别档次。在这里也热衷层次高低,是否反映了社会上等级意识的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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