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8月13日消息:记者今天从中国商务部获悉,来自中国、巴基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的代表于近日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签署了“关于四国过境运输协议问题专家级会议纪要”,就上述四国过境运输协议的遗留问题达成了一致。
各国同意,将每个国家过境车辆许可证的数量确定为每年二百个,并且免收过境费和通行费,自今年十月份开始实施。实施三个月后,四国将对许可证数量进行审议并视情况决定增减。
上述四国过境运输协议签订于一九九五年三月,后因各国不能就道路运输的许可证数量和通行费等问题达成一致而一直搁置。与会专家认为,四国过境运输协议的实施可以给相关国家加强贸易联系提供便利,对中亚内陆国家来说,可以通过巴基斯坦的卡拉奇港和瓜达尔港获得出海口,更具有特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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