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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核定职务消费标准
作者:江曾培  编辑: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2003年9月22日 09:05

我国职务消费的黑洞很大,许多支出鱼目混珠,公私不分。长期以来,大吃大喝、公车私用、私客公待、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屡禁不绝,导致这方面费用连年攀升,无限膨胀。我国是世界上行政成本最高的国家之一。有消息说,全国一年公款吃喝在2000亿元以上,相当于吃掉一个三峡工程。

近年来,人们要求堵住这一黑洞的呼声越来越高。许多地方除对这一问题加强监管外,也进行了一些制度性改革的试验。湖北省老河口市实行的职务消费货币化的做法,引起了社会注意。他们的将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项目,归纳为招待费、通信费、交通费、差旅费、和培训考察费5大类,分别核定消费标准,将现金发放到个人,由各人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超支自付,节余归已。由于消费标准是以1999-2001年平均消费数为基础,再下降10%以上,今年老河口市的行政开支就可以节约1000万元以上。有人赞之为“老河口变法”。

对这一“变法”,我也是唱赞歌的。只是觉得职务消费货币化,如何科学地核定职务消费标准,似要认真探讨。以前三年平均消费为基数,再下降10%,看来似乎很合理,实际上还是定得过高。因为,长期以来,所谓的职务消费太猫腻了,内中有着太多的非正常因素,浪费奢侈和贪污腐败充斥其间,远不是下降了10%就能归属正常的。拿招待费说,在那种大吃大喝、滥吃滥喝、私客公待、公款私用中,真正是职务消费所必须的,恐怕连一半也摊不上。2000年老河口市全市招待费1980万元,高达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支出的18%。一个经济不大发达的县级市,需要为“公”化这么多的招待费吗?何况,“招待费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有些地方的干部不但是吃喝,连嫖赌也放到这里报销。以往那么高的招待费是一个黑洞,是不宜作为改革后职务消费的借鉴标准的。

再看交通费,如今的公车支出也是高得离谱。老河口市有各类公务车447辆,剔除车辆的折旧费,每辆公车年均消耗5万元,一年总计要消耗2000万元左右。消耗为什么会这么高?有一个市对当地公车维修支出情况作了调查,每台维修费高达2万元,比同类私车高出数倍,这其中的猫腻不言而喻。再说,公车私用的情况也很严重。有人说,一部公车在有些地方,真正为领导干部用于公务的,占三分之一时间,另有三分之一为家庭私用,还有三分之一为司机所用。这就是说,剔除猫腻与浪费,真正的职务交通消费,是可以比现在低得多的。如果不除掉这些水份,仍以原来的高支出为基数来确定交通补贴,只是减去10%,这会将本该通过改革节约下来的国家资金,堂而皇之的以法定的形式落入领导干部的腰包,看来有违改革的初衷。

所谓职务消费,是公职人员为履行公务所进行的消费,它有两条制约:一是必须的;二是适度的。非必须的假公济私的消费,属腐败;过度的消费,则是浪费,情节严重的,有意识地挥霍民脂民膏,也是腐败。我国当前职务消费所以那么膨胀,那么不正常,就因为内中含有大量的浪费与腐败。“老河口变法”将其隐性消费改为公开消费,将黑箱操作改为阳光下操作,有利于扼制浪费与腐败,方向是对的。但是,核定职务消费标准,不宜以原来的不正常的消费额作为参照系,而应以职务消费的“必须”与“适度”为准,在实事求是的调查基础上予以确定。这样,既可保证干部职务消费的需要,也可防止将原来不合法不合理的支出转化成个人的合法收入。在职务消费上的“变法”,是要“消肿”,清除内中的腐败和浪费,从而把这方面的“高消费”狠狠地压下来。如果“变法”的结果,职务消费尽管也较前少了一些,但内中原有的浪费与腐败支出,大多却转化为个人的合法收入,则会引发出新的不合理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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