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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教师节又到了,这两天,各大媒体上总能看到一些赞美教师的报道和文章,近日的《燕赵都市报》却披露了一条令人心酸的新闻。
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之初,河北省正定县北早现乡的36位教师,面临着荒唐的“捐资”要求。两年前,他们分配或调动到北早现乡之时,乡政府通过学校向他们每人收取了1万5千元的“试用期风险押金”,口头承诺“3年后还本不付息”。为保住工作,这些教师东挪西借交足了钱。
9月初,36位教师突然接到校方通知,说那笔“试用期风险金”只能退给5000元,其余1万元由乡里扣下来作为发展北早现乡教育事业资金,还拿出一张空白的“捐资助教志愿书”,让他们签上各自家长的名字。签家长的名字,意味着这1万元将成为“社会捐助”,永远也不会退还给他们。对不合作的教师,乡里通过学校三番五次地做工作,威胁说“不签字就下岗”。
为北早现乡乡政府大增面子的,是印在“捐资助教志愿书”上的“说明”——“作为热爱教育事业的一员,我愿为北早现乡教育事业尽微薄之力。我愿捐资××元支持北早现乡教育发展。我为我的行为开心自豪,无怨无悔。”
且不说这36位教师会不会“开心自豪,无怨无悔”,前不久《南方周末》披露的河南一乡村小学12名教师“集体举债赎买学校”的“感人新闻”,倒是很能与“自愿捐资”相映成“趣”的。
1999年,为了让学校早日达标,河南鹿邑县穆店乡徐楼村村委向农民刚性集资18万元建校舍。2001年年底完工后,村里却付不出建筑款,因为那18万建校费已经“没了”。
为了应付讨帐的包工头,村支书把学校作价8万元“抵账”给他们。热闹的是,卡车司机刘林也加入了竞争,出价5万3千元“竞标”成功。
新校长刘林上任后对学校进行的唯一管理,就是收取每个学生100多元的杂费和书本费。为了改变学校的混乱状况,更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徐楼村小学的12位老师决定夺回学校的管理权。他们四处借款,拼凑了10万元,以人均负债8340元的代价赎回了学校。
今年6月,新加坡一家华文报纸刊载了此事,两位新加坡人士决定捐款替中国教师还债,但徐楼村小学只得到其中的2万多元。因为新加坡方面被告知:当地政府非常重视,徐楼学校事件能够“妥善解决”。在中国有关方面的引导下,另一笔善款捐给了云南的乡村学校。
所谓“妥善解决”,就是“有关部门责成乡里解决”。于是乡里命老师们和村支书签订一份欠款合同,声明村里欠老师10万人民币。但村支书告诉老师,村里没有钱,最好和乡里签。后来,穆店乡党委对徐楼村支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后来,乡党委书记抵押了自己的房产,贷款3万余元,积极筹措资金替老师还债,将学校收归集体。
拒绝了来自国外的善款,自行“妥善解决”,的确保住了穆店乡乡政府的些许面子。但是,如果当初那18万建校款能够“妥善保管、妥善使用”,还会发生村支书卖校抵债、众教师举债赎校、乡党委书记抵押房产这些事吗?
不过,与河北省正定县北早现乡相比,穆店乡的乡政府好象文雅一些、讲道理一些。或者说,更倒霉一些?因为他们的脸丢到了国外?
一边是触目惊心的教育乱收费,一边是基层乡村教师的困苦不堪。中国的教育,为什么会步入这样的泥淖、这样的怪圈?其中,有多少是因为乡政府的面子在作怪?“非常重视”、“妥善解决”的背后,有多少见不得人见不得光的里子?毕竟,记者的视野和触角是有限的。如果一个国家的农村基础教育,只能靠外界的善款和强制性的“捐资”来维持,国民素质怎么可能得到整体的提高?不解决这些根本问题,即便一年有十个教师节,在广大农村从事基础教育的教师也不可能改善待遇、提高教学水平。
但愿,我只是在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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