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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回扣”这只黑手
2003年9月8日 16:11

“开心人”在上海等地刮起的药品降价旋风,终于让消费者一窥药价可降的空间原来是如此之大。然而,对于药价长期虚高不下的原因,人们却一直困惑不解。近日读到泰州市检察机关一个调查材料(见8月30日光明日报),总算让人从一个方面解开了这个谜团:原来是“回扣”这个黑手,在病家身上层层盘剥着黑心钱。

“调查”解剖了一只“小麻雀”:有种叫“先必先”的药品,生产成本实际核算每支只有2元多,销售人员是以每支3.8元的价格从厂方购得,经过几个环节,最后到患者手里变成了39元,暴涨了十倍。减去国家税收、流通、运输、储存等各项费用,医院明扣的就有14.4元,落实到医生身上,每开一支回扣“处方费”7.5元。这里还不包括其它的暗的明的的以及营销人员巧立名目、采取各种手段给相关人员的好处,如给医院赞助实物(汽车、房子)、给医生广告费、劳务费、以“考察”等名义外出旅游等等,所有这些“成本”,当然一塌刮子都转嫁在患者身上。导致许多医生在看病时,不是对患者负责,根据治病的需要用药,而是受利益的驱动变着法儿开大处方、开高价药、开回扣药。据泰州市检察机关侦查,不少医院从院长、分管副院长、药剂科主任、业务科室负责人直到医师,无一不收受药品回扣。有个县级人民医院的药剂科主任,受贿总额达150万元;一个县级人民医院的主治医师,每月的各种“处方费”合计在5000元左右。

医药市场营销秩序的混乱和带来的后果,由此可见一斑。除了物价部门管理监督不力,“以药养医”的医疗经费筹集体制,以及医疗机构对医药购销活动操作的不规范,是导致“回扣”等不正之风屡禁不止的直接原因和结果。从源头上刹住这股歪风,出路还在体制的变革,特别是实行医药分开。医是医,药是药,医、药不可同锅吃饭。为有效保障医疗机构的经费来源,可考虑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减少医院对药品收入的过度依赖。还应建立有效的药品定价监督机制,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和调正药品价格。

编辑: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苏应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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