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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10月21日有条新闻,新民晚报当天在国内版转发,标题是:《诈骗犯监狱故伎重演管教干部被骗5万多》。说的是: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姜勇,在江西省赣滨监狱服刑期间,谎称其“妲”是江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可以帮助监狱管教干部胡谅的姐夫、朋友解决工作调动和提拔任用,骗取胡谅信任后所送的人民币5.5万元。案发后姜及其涉案的姜妻以共同骗取他人钱财构成诈骗罪分别治罪。这当然是姜犯夫妇罪有应得,无可置疑。
令人费解的是,那个被“诈”的在监狱“管教”犯人的管教干部胡谅,案结时新闻中只字未提。胡谅在此案中所扮演的角色,明显不仅仅是个“受害者”吧,为什么就没了下文?即使从新闻要素看,不是也还缺点什么吗?
很担心这则广告(外一则)
近在沪上多家媒体看到一条通栏广告,标题是:《来自国际权威学术刊物《科学》杂志消息——诺贝尔奖揭开肝病奥秘》。当然这不是在报道什么重大新发现或在做科普类宣传,而是为一种药品做广告的“替代词”。我很担心,那位“揭开肝病奥秘”而获诺贝尔医学奖的澳大利亚科学家有天找上门来,和你打起署名权或知识产权被利用的官司来。不要以为外国科学家远在国门之外,就什么都不清楚。药品就是药品,广告就是广告,何必硬拉大旗作虎皮而很有可能自找麻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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