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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9月18日,珠海来了一个庆祝一家日本株式会社建社15周年的日本旅游团,在某酒店招来了百余名当地夜总会的小姐,进行见不得人的色情活动。
这些日本游客以包夜1200到1800元的价格,来中国嫖娼。他们大颜不惭地说,“我们就是来玩中国姑娘的”。报道说,“有的日本游客在电梯里就动手动脚”,“一些日本人房门没有关就与小姐调笑,有的房间里竟有三四个小姐,只听到淫声浪笑、鬼哭狼嚎”。记者问及酒店的负责人,这些小姐不是酒店安排的,他们不得而知。还说,“我们都是做生意的,来的都是客,我们能怎么办?”令人更为气愤的是,这批日本人还提出,为他们的“庆祝”活动,要在酒店的大堂里挂日本国旗。当然,这个要求被酒店拒绝。
看了这条新闻,我心里十分烦闷。这一天是我们的国耻日,居然被这批日本的败类、流氓在中国胡作非为。提出“挂国旗”,是否有政治的含义,是否本来就是一种“策划”,我们还没有证据,但值得我们警惕。
日本游客中出现“买春团”,真是令人震惊。当然,外国人以旅游的名义专门来中国嫖娼的,是极少数。问题是我们的宾馆酒店,已经感觉到比较明显的不良的迹象,而不采取相应的措施,我们实在想不通。我们这里还是社会主义的天下,宾馆酒店有保安,我们还有公安。为什么不予以制止和打击呢?难道宾馆酒店能纵容卖淫嫖娼吗?
问题的要害在于一个字:钱。这家酒店的负责人说的“我们都是做生意的,来的都是客,我们能怎么办”,就是一种答案。我们认为,开宾馆酒店,是要赢利赚钱,但赚钱要赚在正道上,看到有乌烟瘴气的活动,甚至有碍国格,这种钱非但不能赚,就是赔点本,也要挺身而出,加以制止。至于那些做皮肉生意的“小姐”们,她们“创收”的过程,就是不断伤失人格过程,而集体向日本一群嫖客卖淫,更是丢人显眼,是一种伤失国格的行为了。对于她们,我们只能规劝一句:“赶快悬崖勒马,浪子回头金不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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