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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神舟”五号载人飞船成功返回,宇航方面尤其是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内部报告一类的书籍热销,出版社和新华书店“累得够呛”,北京有科普书店的销量是过去的5倍。与宇航员食品沾边的食品也开始抢手。另外,飞船模型、航天玩具也被孩子们青睐。这些,我们都能理解。
这些年广告意识是增强了。“神州”五号的胜利引发了广告热,值得我们思考。有家移动手机厂商提出,只要公司领导能和航天员合张影,立即送5000部手机;有一家汽车公司说,只要让航天员用他们的车做专车,每人免费送一辆;还有很多做饮料、乳制品的公司,也提出种种更加优惠的条件。在辽宁沈阳出现抢注“神五”和“杨利伟”商标的现象。其实,神舟飞船前几次没载人时已成功,早有人注册。这几天,一些人在抢注“杨利伟”商标。
杨利伟是中国第一个飞天成功的宇航员,成为民族的英雄。杨利伟的名字是中国宇航事业发展上台阶的象征,也是民族精神的体现,将他的名字做商业广告,我以为是不太妥当的。
社会名人作广告的事儿是有的,人们也能理解,一般来说是娱乐界、体育界的明星,娱乐和体育本身就是随媒介增大知名度的事业,影星、歌星、笑星、体育明星的收入为何这么高,就与媒介传播有关,与大众在文化消费有关。既然是文化消费,这些“星儿”与商业广告搭界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现在,杨利伟的宇宙之行是一种国家的行为,是民族振兴的事业,是有很强政治性的,杨利伟被媒体报道也不是商业行为,是祖国的荣誉和爱国主义精神的张扬,而且作为广告法是不准军人作广告的,杨利伟是现役军人。因此,我认为,杨利伟不宜做商业广告。
由于中国人同名同姓的不少,尤其如“杨利伟”这种名字,同名同姓的“杨利伟”来注册怎么办?从法规上可以注册,而且有一个“杨利伟”注册了,就排斥了其他同名同姓“杨利伟”的注册。然而我以为,因为飞天成功的宇航员叫杨利伟。我们应该排斥同名同姓的杨利伟作广告。设想,有一位“杨利伟”注册开一家杨利伟饺子铺,让他注册合适吗?
这个世界是商品无处不在的世界,也是广告无孔不入的世界,人们已被广告所累,被广告所困,被广告所烦,城市环境也被广告所污染。作广告也不是无孔不拒的。比如,广告法规定,在民族文化遗产的胜地、在政治性标志建筑场地,都是不容许作广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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