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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读报,看到一条消息,题为《这个村支书成了大地主》,着实吃了一惊。原来在绍兴县杨汛桥镇江塘村,村支书洪恩华非法占地4900平方米,为自己建造9幢109间房子,用作厂房出租牟利。据众村民反映:当初洪恩华占这么大一片地造厂房,大家还以为他是给村里谋福利。想不到房子造好后,就变成了他的私人财产。厂房以每平方米80元的价钱租了出去。占这么多地盖房子,他真成了“大地主“了。经当地干部群众多次举报,县国土资源局已开始调查处理此事。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极个别的事,何必大惊小怪。我说且慢下此断语。几多“个别”累计起来,量变会转为质变的。实际上,利用手中之权,把集体财产攫为已有的村官,在不少乡镇都可找到,不过手法或许较为隐蔽,不像洪恩华那么明目张胆,因而很可能一时半会难以查处。有的大城市的郊区,村里的强壮劳力都去务工,农田就让外地农民耕种,年终收租,名为集体收入,实际上“论功行赏”之时,村官总是拿得最多,比普通村民高出数倍甚至十多倍。这算哪门子的规矩?还有那个村办企业,村官们分头承包,均以极低极低的标的“中标”,普通员工的年收入只有6000元左右,而承包人可达10多万元乃至更多更多。这又算哪门子的规矩?别看小小村官,简直无法无天。难怪有个村子里竞选主任、副主任,几位候选人竟把几十万元的现金搬到会场,许诺一旦当选,立马向选民发钱致谢。上演如此闹剧的后备村官们,如若不是垂涎丰厚回报,难道是得了神经病?
回过头来再说那个洪恩华,一下子占了那么一大片土地,已属严重违法。另有疑问的是,他哪来那么多钱盖起109间房子,若非劳动所得,就有侵吞公款之嫌,有待追查。掠地、建厂、出租、渔利,每走一步都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他的胆子为何那么大?失去制约的权力滋生腐败,早已见怪不怪。上头的干部耳聋了、眼花了,为何充耳不闻、视若无睹?直待“干部群众多次举报”,县国土资源局才派员调查,而党的纪检部门依然按兵不动,如此麻木不仁,匪夷所思。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原部长张全景同志谈到“居安思危”问题,指出:党的盛衰存亡,直接关乎国家的盛衰存亡,关乎人民的福祉,也只有先“忧”党,才能真正做到党要管党、兴党、治国。对啊,陈希同、胡长清、成克杰、李嘉廷、刘方仁、程维高等一批高官的轰然倒地,固然触目惊心,但党的基层组织的一位支书,竟成了新时期的“胡汉三”,能不让人忧心如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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