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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有媒体报道,上海市卫生局前不久出台一项行政规定:在明年6月底前关闭营业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小饭店或加工场地不足经营面积三分之一的餐饮店。政令既出,一片哗然,叫好者有之,质疑者有之,忧虑者有之。事关民生,议论纷纷,是意料中事,只不知执政者们能否倾听逆耳之言,重新审视自己的决定是否真正反映民意,顺乎民心。
此项规定以“50平方米”为限,对“小字号”餐饮店一律“红牌”逐出,其初衷是把好食品卫生关,希望加大厨房面积,将初加工、生熟食物的存放、洗涤等分开,避免交叉感染。平心而论,这无疑是出于好心。目前全市这类不合规定的餐饮店约有10万家,有的有证,有的无证,遍布大街小巷。其卫生状况确实堪忧,市民呼声不断,媒体常常曝光。卫生部门压力甚大,岂能撒手不管?可是,这类“小字号”确实难管,数量多,又分散,怎么管得过来?于是不知哪位“高参”心血来潮,想出“一刀切”的杀手锏。那个“50平方”,兴许经过反复论证,不是信口胡说。可是真要付诸实施,许多市民担心能否方便地吃到廉价饭菜和点心,又该由谁对数十万将失去工作的餐饮从业人员的生计负责?这似乎又走到辣手乱管的极端。
公共卫生学科的专家认为,如果厨房空间过于拥济,可能会存在食物乱堆乱放、生熟不分等问题,厨房大小和加工食物的总量的确有一个科学的比例。但不能说餐饮店的食品卫生存在着直接联系,关键还是整个餐饮业的卫生意识。还有人说,在日本,只有十几平方米的拉面馆到处都是,即使在新加坡,排挡生意也红红火火。不过那里经营者的卫生意识强,搞得很干净,我们远不能及。这就说到问题的实质了。如果不抓卫生意识的教育,不从这一根本措施入手,只以“平方”论优劣,轻松简单“一刀切”,显然既不符国情民意,又违背科学常理,其结果恐怕是事与愿违的。可见,好心未必办好事。
看来,执政为民,光有美好的愿望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睿智和良策,归根到底要看实际效果如何,要看老百姓是否真正满意。广州人整治法难责众的交通违章,使出了培育“职业”举报人的高招,我就坚信曾有“市民巡访团”创举的上海人,定能找到管好“小字号”餐饮店食品卫生的锦囊妙计。
听之任之、撒手不管是不作为,当然不对;急于求成、辣手乱管是滥作为,也要坚决反对。唯一的出路就是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过典型试点,逐步摸索经验,找到切实可行的方案。总之,公共政策当以民生为要。这一点,对于其他的行政部门同样是适用的。
写完此文,忽又读到一家媒体的最新报道:上海市卫生局食品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顾振华明确指出,“50平米”只针对餐饮店里的“饭菜户”,经营包子、面点、馄饨的餐饮店根本不在其列。顾振华说,餐饮单位有很多种分类,包括餐饮店、饭店和食堂,在餐饮店里又分为“饭菜户”和“干湿点心户”,而这次出台的“50平米”限制令,只针对“饭菜户”。因为经营饭菜的餐饮店,厨房要求比较高。一个50平米的餐饮店,按1/3的厨房面积计算,厨房还不到17平米。根据餐饮业卫生标准,至少要有粗加工、烹调、餐具清洗消毒和仓库4个区域,为了保证生熟分开、妥善保洁、杜绝交叉感染,这4个区域必须独立。可以说,17平米是保证后台卫生操作的最低标准。有关部门指出,目前经营面积在50平米以下的饭菜类餐饮店,可以力争在明年6月底之前扩大经营面积。实在无法扩建的,可以“降级转型”,原先的“饭菜户”可以改做“面点户”、“点心户”,继续经营。
看到主管官员对媒体质疑的回应,我并不想收回我的观点。可能先前媒体的报道对卫生部门的规定有点误解,也可能原先规定出台时未能做出详尽说明,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群众对此项规定的可行性持有争议,而卫生部门的解释又未能打消大家的疑虑。我仍希望有关部门认真审视自己的决定是否合情合理,而不要责怪群众的误解和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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