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8月20日消息:去年在田东县境内造成3名女记者当场死亡的“12.6”特大交通事故(本报曾最先作出报道)肇事者钟恒新,日前被田东县人民法院作无罪判决,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田东县人民检察院已于8月7日向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1999年12月6日下午4时20分,田阳县汽车总站的钟恒新驾驶一辆大客车由百色往南宁方向行驶,当行至国道324线1891KM+300M处,与对向行驶的南铁公安处的一辆警用小客车碰撞,造成小客车上的3名女记者当场死亡、另有1人重伤、7人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案发后,田东县交警大队经过现场勘查、取证,于同年12月24日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钟恒新驾车行至肇事路段,违章超越同向正常行驶的桂L21280车时,越过道路中心虚线碰到对向正常行驶的警用小客车违反交通管理条例,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钟恒新不服,向百色地区交警支队申请重新认定,交警支队今年1月5日作出重新认定书,决定维持田东县交警大队所作的责任认定。
今年5月8日,田东县检察院指控钟恒新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当庭列举了大量证据。被告在法庭上辩解认为自己没有违章超车,是小客车碰撞大客车造成事故。其请的两名律师提出辩护意见:检察院起诉书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缺乏逻辑性;还认为两车发生碰撞点在何处事实不清。
田东县法院审理后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钟恒新作出无罪判决。
8月7日,田东县检察院在法定期限内向百色地区中级法院提起抗诉。(杨青生)
背景:
南(宁)百(色)二级公路那厘至思林段昨天发生一起重大车祸,包括本社女记者李小霞小姐在内的三名记者因公殉职,四人受重伤,四人轻伤。
1999年12月日下午,中央驻桂和广西新闻单位九名记者与两名柳州铁路局工作人员乘上一辆“依维柯”面包车,前往百色参加一项采访活动。四时半左右,面包车行至田东境内,与一辆迎面开来的大客车剧烈相撞,新华社、中国新闻社和广西人民广播电台三名年轻女记者当场殉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青年报两名记者和柳州铁路局两名工作人员受重伤,另有经济日报、工人日报、人民日报和柳州铁道报四名记者受轻伤。
据悉,事故发生后,伤员已被及时送往田东县人民医院抢救和治疗。已赶到现场的中共柳州铁路局党委莫姓副书记说,四位重伤者的抢救手术进行得比较顺利。
事故发生后,柳州铁路局工作组和新华社广西分社总编辑杨维成、中国新闻社广西分社副社长余显伦、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汤竹庭等新闻单位负责人迅即赶往田东县,处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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