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6月26日报道: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发文,允许和鼓励区外施工企业参与新疆各项工程项目的竞争。
文件中说,新疆大开发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新疆允许和鼓励区外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新疆施工,这样做有利于促进新疆的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另悉,区外企业到新疆施工,必须办理资质登记证、进疆施工证,领取新疆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业主以及管理各类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主管部门,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必须认定上述有关登记证和营业执照,没有办齐手续的施工队伍,一律不许招标、中标。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人还强调,上述资质认证等登记手续应尽量简化,力求最大限度地方便区外企业,尽可能减少办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