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1月22日消息:记者从湖州市有关部门获悉,从明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将提高至102元。 近年来,以“三条医疗保障线”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市得到全面推行,[被屏蔽广告]较好地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突出问题。今年全市人均筹资标准达到了85元,共吸引了179.7万农民参与,参合率达到95.72%。近日,市政府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基础上又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从筹资保障水平、资金管理、优化报销服务等方面作了新的规定。 在资金使用比例和报销额度方面,明年全市人均筹资提高到102元后,两区将按乡镇小额报销35元、县区大病统筹60元、困难群众大病补助7元安排,三县将参照以上标准自行确定。今后,我市还将提高合作医疗受
益率、补偿率,如降低县区大病统筹的起报线,有条件的县区将实行零起报,提高封顶线;科学制定分段报销方案,补偿比例的设置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引导农民和医疗机构避免“小病大看”;逐步扩大困难大病补助范围,积极探索癌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等特殊病种优惠报销和补助办法等。 据了解,下一阶段,各县区将全面完成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将全部实行联网,实现当场即时报销,方便群众。 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体检率,保证体检工作质量上,各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开展每两年一次的参合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后,对体检中发现的疾病和各种异常情况将如实反馈,有针对性地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并区分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有病人群,有重点地开展后继服务。对发现患有重大疾病的,及时提出转诊建议并帮助联系上级医院;对诊断不明的,要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医学检查的建议。同时,建立健全农民家庭健康档案,逐步实现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为农民提供连续、周到、方便、优质的预防保健和治疗康复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