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上海 多云转阴 21℃-30℃ [检索] [手机订阅] [新闻热线:52921563][投稿信箱]
解放声音·文汇视点·新民关注·晨报视野·电视聚焦·电台快报·新闻看点 ·东早都市·青年焦点·劳动民生·城市导报
首页>>正文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字体: 【打印】
南京明确政策界限 外地人来宁可接转养老险
2008年5月22日 12:59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王卫庭 选稿:徐靖逸
  东方网5月22日消息:江苏省内其他城市或外省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转入南京市工作,能否接转他们已有的基本养老关系。昨天,南京市劳动保障局发出《通知》,明确相关的政策界限。

  省内其他城市参保人员流动到南京市就业,可以接转基本养老关系的对象为: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5年)以上,且在南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省内参保人员流动到南京市就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接续手续: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经县以上组织、人事或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户籍在南京市并实际居住、与南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自谋职业并已参保的人员。

  外省参保人员流动到南京市就业,可以接转基本养老关系的对象为:具有南京市户籍且在南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满5年以上;非本市户籍但在南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人员。

  有关人士指出,对跨统筹区转入南京市的女性参保人员和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其退休年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认定。

  • 韩正慰问为救灾奉献的上海职工
  • 上海社会各界捐款11.43亿元
  • 6296位上海市民欲收养孤儿
  • 父子情家国爱:爸,我会勇敢战斗
  • 上海23日、24日将实行交通管制
  • 上海手足口病发病小幅上升
  • 抗震救灾的血肉长城
  • 总参作战部:地震造成军队系统死亡7人
  • 31岁男子被埋近179个小时后获救
  • 救援人员在北川县城又发现一名幸存者
  • 总理流泪呼喊的孩子挺过来了 睡梦中哭喊"妈妈"
  • 汶川8.0级地震原因初步形成三个结论
  • 汶川震区附近可能发生6至7级余震
  • 临时小家充满温馨
  • 胡锦涛等领导同志肃立默哀3分钟[图]
  • 已有200多名交通人员在抢通时被泥石流吞没
  • 四川什邡市灾情严重 三个山区镇几乎夷为平地
  • 一个接一个的奇迹!他们在100小时后重生[图]
  • 截至17日14时汶川地震已造成28881人死亡
  • 各地伤亡汇总(实时更新) 各地震情一览(实时更新)
  •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